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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病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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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的缪斯(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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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成排的玻璃让整个教室都一片白茫茫的,他一个人都不认识,也看不清同学和老师的脸;

    他想起他十三岁时因为好奇从鸟笼里偷偷拿出了一只羽毛艳丽的鸟,因为怕它冷所以用双手紧紧捂着它,然后那个温热的小身体就在他双手中一点点冷下去,变成一具尸体。

    年幼时很多人也许无意间做过一件事,孩子是不懂什么叫做罪恶的。他只是想要留住那只鸟儿,将它永远留在自己身边,就像他想留下远去的父母,就像他想留下十二岁升初中时四散纷飞的同学。

    很多人在十二岁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离别,可他很早很早就懂了。他的父母常年在外打拼事业,留他和爷爷奶奶生活,他重复着离别、期待、离别然后期待的生活。

    他是被放弃的那个,就像那只僵冷在他手中的鸟儿,那颗满含期待而火热的心也在重复的离别中渐渐僵冷了,再也不复之前的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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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一点的作者,orz。

    晚上睡不着文思泉涌,第二天起不来一觉睡到上午九点、十点,然后中午十一点接着睡到下午两点。

    这学期排课太让我难受了,上午没课,全是下午和晚上的课。我还只有下午和晚上写文有感觉,所以经常熬夜码字。

    我宁愿早起上课,也不想下午和晚上上课。

    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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