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不开眼,而现在这种感觉更甚,他浑身上下散发出的魅力和气息让人无可抵挡,这样的人注定是焦点,不仅仅因为他长的帅球打的好,更因为他的自信,他的阳光,他浑身上下传递的正能量。
我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除了他,除了在篮球场上的他,怪不得陈悦一直说打篮球的男生最有魅力,甚至为了近距离接触打篮球的男生不惜自己也去打篮球。以前我一直觉得打篮球的男生瞎闹腾,浑身上下晒的漆黑不说,还有一身的汗臭味,甚至有的邋遢的男生当众脱鞋脱袜子熏得人想吐也是有的,这让我一度非常反感,可如今我亲眼看到打篮球的于智重,我才终于明白怪不得那么多女生那么喜欢看男生打篮球,那么不顾形象的为心目中的男神大声呐喊助威。我现在也有这种感觉,我攥紧衣角拼命的抑制住这种感觉,我怕我一个情不自禁也会大声叫出于智重的名字。
现在,我似乎渐渐明白我自己心中的感觉,确切的说,是对于智重的感觉。
以前一直在逃避,刻意的不去理清楚。
可是,现在,避无可避。
我把右手放在我的左胸口。它的跳动一直在加快,快的我都有些快承受不住,我都能感觉它随时会从嗓子眼蹦出来一样。
“哇,三中的球技确实不错呢,看那个”7“号帅哥,三分球都投进了好几个了,真他妈的帅,靠,又进了,太帅了”陈悦看的津津有味,时而情不自禁的站起身捏紧拳头挥舞,一点也不为我们学校没投进球而懊恼,看她那样子,估计巴不得三中多投进几个球,而我,又何尝不是这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