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咪咕公版·两晋南北朝史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一节 门阀之制上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离德,百姓思乱者,十室而九焉。《宋书·沈怀文传》言:孝武坏诸郡士族,以充将吏。并不服役,至悉逃亡。加以严罚不能禁。乃改用军法,得便斩之。莫不奔窜山湖,聚为盗贼。《魏书·道武七王传》:元法僧为益州刺史。素无治干,加以贪虐。杀戮自任,威怒无恒。王、贾诸姓,州内人士,法僧皆召为卒伍,无所假纵。于是合境皆反。民之多幸,国之不幸,固也,然政令本已非平,而更加之以操切,又曷怪怨叛之起邪?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