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俱是骂人不得者,直商量至夜分,亦竟不得。乃叹曰,呜呼,好看者人也,好相处者人也,只是一副肚肠甚不可看不可处。林曰,果如此,则人真难形容哉。世谓人皮包倒狗骨头,我谓狗皮包倒人骨头,未审此骂何如?和尚曰,亦不足以骂人。遂去睡。
此文盖系怀林所记,《坚瓠集》甲三云,“李卓吾侍者怀林甚颖慧,病中作诗数首,袁小修随笔载其一绝云,哀告太阳光,且莫急如梭,我有禅未参,念佛尚不多,亦可念也。”所论骂人的话也很聪明,要是仔细一想,人将真有无话可骂之概,不过我的意思并不是完全一样,无话可骂固然是一个理由,而骂之无用却也是别一个理由。普通的骂除了极少数的揭发阴私以外都是咒诅,例如什么杀千刀,乌焦火灭啦,什么王八兔子啦,以及辱及宗亲的所谓国骂,皆是。——有些人以为国骂是讨便宜,其实不是,我看英国克洛来(e. crawley)所著《性与野蛮之研究》中一篇文章,悟出我们的国骂不是第一人称的直叙,而是第二人称的命令,是叫他去犯乱伦的罪,好为天地所不容,神人所共嫉,所以王八虽然也是骂的材料之一,而那种国骂中决不涉及他的配偶,可以为证。但是我自从不相信符咒以来,对于这一切诅骂也失了兴趣,觉得只可作为研究的对象,不值得认真地去计较我骂他或他骂我。我用了耳朵眼睛看见听见人家口头或纸上费尽心血地相骂,好像是见了道士身穿八卦衣手执七星木剑划破纸糊的酆都城,或是老太婆替失恋的女郎作法,拿了七支绣花针去刺草人的五官四体,常觉得有点忍俊不禁。我想天下一切事只有理与不理二法,不理便是不理,要理便干脆地打过去。可惜我们礼义之邦另有两
十 论骂人(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