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无户籍可查,临时一个兵手拿黄旗红旗,到天桥一带走上几转,招了许多穷人来,不问张三李四,不管流氓盗贼,一总给穿上军服,就变了公侯干城的兵士了。这些人素无教育,又迫于贫而或至为非作歹,其来应募又专为饷银,那么其成绩可想而知,俗语道,好男不当兵,可见由来远矣。征兵便不然,征来的兵都有户籍可稽,不收犯法有案的,而且在营不过一二年,不是终身当兵,性情没有变坏,对本国人民总要好些。从前冯焕章先生带领的军队驻扎北京(那时还叫北京)一带,声名极好,便因为能“不扰民”的缘故,可知募兵要训练到不扰民是怎么不容易,只有冯先生才能办到,但是在征兵则不扰民的一项至少总可以做到了罢。其二,内乱可以减少。从前募兵,谁募的就是谁的兵,往往看见兵士的袖子上缀着一个李字或什么字,大家讲得来时还好,一点不对,便以我的兵攻你的兵,结果就是一场内战。还有一层,募兵是为饷银而来的,只要钱多便可以出力,于是今天给五万,往西去攻甲,明日给十万,再转往东去攻乙,都没有什么不可以。这样下去,内乱可以没有完结。征兵不是为钱来的,也不是谁一家的兵,要叫他那样地去打仗,大约不大容易。只要他们不当一家的军队,不贪赏钱,那么内乱自然发生不起来,中国也可望安定了。
征兵虽然有这些好处,可是要实行也不容易。我想这里至少有三个条件,如有一条不对这事休想成功。第一,假如中国要用党军,征兵就不能办。党军是应该以党员去担任的,我们非党员不但无此义务,也无此权利。第二,假如中国要用募兵,征兵也不能办。这句话似乎说得有点可笑,其实是有理由的。征兵固然有种种好处
关于征兵(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