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拿出了一个32吋小黑牛皮记事本。
又从上衣衣襟边摘下了一只圆珠笔。
他打开记事本,用笔龙飞凤舞地写下一些名字,混杂了法文与英文字母。
写完后,老人将写了字的那样从记事本上撕了下来,交给了重孙子。
“拿去吧,交给评委会,这就是我今年的意见。”
年轻人接过纸张,对纸上的内容毫不意外,老人对《螳》的偏爱太过明显了,他只是又一次试图说服天性固执的老人去参加讨论。
“主席还在等您,大家都认为您的意见很重要。”
老人的绿眸调皮地眨了眨。
“这张纸上就是我的全部意见。”
“比起参与乏味的讨论会,我选择再看一遍这部片子。”
“还有,再为我捎带一句话,如果他们讨论出的最终结果跟我写在纸上的东西不一致,那就证明他们是一帮搞不懂电影是什么的瞎子。”
弗朗索瓦觉得他像家乡森林里偷吃到蜂蜜的熊,虽然已经吃尽了偷来的蜂蜜,可仍然会把熊掌舔了又舔,因为贪恋蜂蜜停留在舌尖上时那甜美的滋味。
这就是他长久以来对好电影的感觉,舍不得它们结束,会再三品味。
他已经老了,仁慈的天父随时都会召唤他去往该去之地,所以他可不能浪费时间在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提到的鲍曼确有其人,全名叫齐格蒙特·鲍曼,是波兰裔英国籍社会学家,他把现代人的精神生活情景描述为“荒漠中的朝圣”。
一个人必须像朝圣者般地生活以避免在荒漠中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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