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二傻定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 22 章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吴畏,是城南的小混混头子。

    十三岁的年纪,十岁的身高,三十岁的世故,打起架来,却是成年人都达不到的狠戾。

    他曾经做出过咬掉别人耳朵、手指、鼻子等等可怕事情,坊间流传,他咬下来的肉,称下来得有十几斤?

    所以,大家见了他,都又怕又恨,却又不敢招惹。

    于是吴畏狼崽子的名号,也渐渐的传开了。

    这正是吴畏想要的结果。

    白天种地,到了傍晚,他和一群没人管的孩子走街串巷,偷鸡摸狗,招人烦的很。

    就这,还给自己的帮派取了个名字,‘聚贤帮’。

    啐,邻里骂:“聚个屁,猫狗都嫌的玩意儿。”

    吴畏是新移民,他的老家,并不在史可。

    他八岁的时候,跟着年迈的奶奶,三岁的妹妹,一起来到史可。

    史可在五十年前,其实是玄暨的土地,只是后来被彩发人掠夺,一占,就是四十多年。直到冼空大战后,才夺了回来。

    战后,彩发人大规模撤出,史可成了空城,为了种植土地,发展经济,只得从玄暨其他地方迁来大量的人口。

    有钱的有地位的人,不会来这里,所以新移民,只能是像他们这样,无依无靠,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民。

    事实上,流民的迁移,并不受强制,或者逼迫。

    玄暨国主颁令:接受移民的所有民众,一路上可以得到两餐,到达目的地后,会有专门机构负责给他们土地,种子等等。作物生长期间,他们可以得到最低的生活补助。

    这些措施,对于在内地没吃没

第 22 章(1/5)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