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十号酒馆·判官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章无理赌局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从那之后,他每天都准时到十号酒馆报到。有一天,他号召大家玩一个小游戏。

    “喏,我有一支钢笔,笔尖是纯金的。”

    他一边说,一边把那支钢笔放在桌子上,然后指指花爷——十号酒馆最穷的一个酒客:“你有什么?随便拿一样出来。”

    花爷除了脚上那两只长得还略微不一样的拖鞋,全身上下没有哪件东西是完好的。但他脖子上挂着一串项链,由很多廉价的贝壳歪歪扭扭地串成,是来自花爷孙女孩提时的手工精品。自从那小女孩长大去异国上学之后,这就成了老头儿一辈子最珍爱的东西。

    于是他把项链拿出来,和那支钢笔放在了一起。

    接下来谁也没想到,斯百德离开桌子,专程越过“千山万水”,从酒馆的男厕所里把我揪了出来——我他妈那会儿还在吐,就那么擦着嘴被揪到大家面前。然后他问我:“这两样东西中哪一样更贵重。”

    他说如果我猜对了,就给我一千块钱。

    我告诉他,就算把我的内裤脱下来当培养基孵蘑菇,我全身上下也凑不出一百块,今晚的酒还是赊的,刚才吐得很心疼,这么贵的游戏我玩不起。

    但斯百德摇摇头说:“不不不,你不用给钱,你什么都不用给,你就猜吧,猜对了,一千块;没猜对,没有任何损失。”

    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绝对天理难容,逆天行事可不是我的风格。于是我一捋袖子,当机立断地指向花爷的项链,还转过头问其他人:“对吧对吧没错吧?”

    俗话说帮理不帮亲,十号酒馆的客人在关键时候都是正直的,大家异口同声地说那贝壳项链

第三章无理赌局(3/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