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小时不挂机的作风了,他合理怀疑向天歌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保持着上班时间“好秘书”的肌肉记忆,随时都能以最饱满完美的角色状态到岗。
“好好,我不说了。”向秘书伸出手把小沙总嘴角边挂着的黑糯米揩下来,紫黑色的米粒停在细腻润白的食指尖上,映得小沙总脸上逐渐出现的猪肝红,“但您也要注意下新鲜度,再好吃也不能留着做早餐呀?”
微凉的指尖触到自己皮肤的那一刹那,小沙总确幸自己的血液是突然凝固了的。所有的神经细胞似乎全部被用于感知那一小平方厘米肌肤相贴的触感了,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他会觉得那一秒钟的亲昵,会在脑里放大成了一幕细水长流的电影。
发生这种事情,第一个出现在眼前的词居然不是“胆大包天”,而是“感觉不错”,小沙总觉得自己吃枣药丸。
感觉大势不妙的小沙总一秒撂下勺子,陶瓷相互碰撞发出的清脆声响掩盖了小沙总迟来的羞愤。
他好好的自己有手能擦,再不济还有舌头能舔,又不是什么四肢残废、偏瘫在床,干什么自作主张替他代劳啊!
然而向秘书好像丝毫没感觉到哪里不对,几乎没有停顿,他就将那根食指伸到了自己的嘴唇下方,嫩粉色的舌尖探出来一小截,将那从小沙总嘴边偷来的米粒卷入了口中。
这这这这这这这!简直色胆包天!色欲熏天!
向秘书的脸皮是大陆板块的岩石圈吗?能厚得这么人神共愤!
这方面还是你最畜生.jpg
这踏马不该立刻抓起来关鸡笼吗?为什么自己踏马还觉得这个男人唇红齿白真是该死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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