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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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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一字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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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之,如假面状,此是夷王所服。战得头,着首还中庭,建一大材,高十余丈,以所得头差次挂之,历年不下,彰示其功。

    又甲家有女,乙家有男,仍委父母,往就之居,结为夫妻,同牢而食。女以嫁,皆去前上一齿。安家之民,悉依深山,架立屋舍于栈格上,似楼状。居处、饮食、衣服、被饰,与越人相似。

    父母死亡,杀犬祭之,作四方函以盛尸。饮酒歌舞毕,乃悬于高山岩石之间,不埋土中作冢。男女悉无履,民皆好啖‘猴头羹’,以菜和中以醒酒,杂五肉臛不及之。其俗言:宁自负人千石粟,不愿负人猴头羹。”

    言及此处,应劭笑道:“起因,便是这猴头羹。”

    戏志才问道:“此羹,莫非真乃猴头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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