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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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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案·井底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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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死者是被他人捂压口鼻腔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虽然对死因有了初步的判断,但是尸体解剖工作还是必须进行的。一来,是要进一步寻找其他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依据;二来,死因必须是排他性的,也就是说在确定一种死因的时候,必须要对其他有可能存在的各种死因进行排除。如果排除不了其他可以导致死亡的某种死因,则要下联合死因的结论。比如一个人被钝器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是可以导致死亡的,同时大血管也被刺破,大量失血也可以导致死亡。在无法明确哪种死因占据主导的时候,就必须下联合死因的结论。这样,如果两种致伤行为不是同一人施加,则两个凶手都应有杀死死者的责任。
    在本案中,必须要通过尸体解剖排除死者溺死的可能,因为溺死也是窒息死亡,死亡征象和捂嘴死亡的一致。
    大宝在进行尸表常规检查的时候,我对死者颈部系着的草绳有了兴趣。
    这根草绳在死者的颈部绕了两圈,在颈前部位打了个死结,绳头还有二十多厘米长。绳子和皮肤之间,有一件衬衫,还在滴着水。
    “大宝,你说这个绳子是做什么用的?”我问。
    “绳子?绳子当然是用来绑东西的了。这种绳子很多见,老百姓都会自己搓。”大宝说。
    “我当然知道绳子是用来绑东西的。”我说,“我是说,这根绳子在尸体上是做什么用的?”
    大宝想了想,说:“是不是勒颈啊?”
    我从未打结的地方剪开绳子,取下绳子和衬衫,对大宝说:“你看,绳子下面的皮肤,有条明显的索沟,但这条索沟没有生活反应。”
    大宝点点头,说:“是

第六案·井底之灾(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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