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不抑郁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夏老师事件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关于茂县凤仪小学老师体罚学生情况汇报

    一、事情起因

    2017年4月6日中午,凤仪小学五年级一班夏老师利用午间休息时间在办公室对该班部分学生进行作业辅导,因该班学生何X作业字迹潦草,在批评教育过程中使用抽拉教鞭打了何X臀部。

    二、处理经过

    1、4月9日晚上,何X学生家长发现何X臀部皮下淤青。当晚,家长与夏老师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夏老师知道自己的错误行为后向家长进行道歉。同时,家长与学校校长取得联系,校长向家长承诺次日一早在学校等候家长,共同协调处理。4月10日上午,何X学生家长向派出所报警后与亲属一行五六人到学校就何X被体罚一事进行反映。同时,向教育局反映此事。

    2、接到情况反映后,教育局及学校高度重视。教育局局长、副局长第一时间赶到学校,与学校班子一起与家长协调并作出承诺:一是要求学校对何X学生积极医治和心理帮扶;二是要求夏老师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向家长道歉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教育局对夏老师的错误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要求夏老师承担何X医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3、4月10日,协调结束后,当地派出所出警警员将夏老师带至派出所进行训诫,训诫持续至4月11日。训诫期间,教育局及学校负责人到派出所对夏老师进行批评教育。

    4、4月10日,协调结束后,根据协商结果,按教育局及学校安排,何X学生家长将何X带至县医院进行诊治;4月11日,按照家长意见,学校安排该校教师江XX、余XX陪同家长将何X带至CD华西医院进

夏老师事件(1/6)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