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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离我是专业的(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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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自荣刚来的时候,穿着打扮很是上等,拇指大的珍珠镶嵌在他的腰带上,说不出的富贵风流。然而两年过去,他华丽的衣裳变为普通的布衣,那些闪闪发光的珍珠和宝石也不见了踪迹,他穷得日日靠着村长的接济吃饭。

    即便如此,周自荣仍然不想娶胡二妞,他对她的嫌弃和厌憎几乎写满了每一根头发丝。但因为被撞见了这一幕,千夫所指之下,他不得不娶她。

    娶了她之后,他待她冷漠又刻薄,但胡二妞却因为不必嫁给老鳏夫,对他既感激又愧疚,不论他如何待她,总是毫无怨言,甚至勤勤恳恳地做事,养活他和姨娘李氏,再没叫他们吃过村长的接济。

    因为周自荣还要读书,胡二妞便咬着牙,种地、养鸡养猪、上山打猎、下河捉鱼,想尽一切办法赚得银钱供他读书。

    周自荣握笔,要上好的狼毫笔。写字,要极好的雪花纸。砚台,要有名的徽墨……但这个是打碎胡二妞的骨头论斤卖,也买不来一角的,为此受了周自荣许多冷眼。

    终于,七年过去,周自荣考上了探花郎。他风光无限,骄傲满面地递给她一张纸:“你配不上我,当年娶你是不得已,念在这些年你伺候我的份上,这二百两银子你拿去,回老家吧。”

    当年胡二妞嫁给他的时候,因为他家里贫穷,胡二妞的后娘生怕她连累家里,在她出门的时候就跟她一刀两断,她早已经没有了家。这么多年过去,他一根手指头也没碰过她,她连个孩子也没有,他叫她走,走到哪里去?

    胡二妞拿着休书和银子,浑浑噩噩地来到河边,一头扎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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