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说是不是和女生吵架的舍友将她的女儿杀了。女生的父亲的双拳紧紧地攥着,说话的声音也变额颤抖,他在尽力让自己冷静。
温宁老实地告诉他,其他三名女生也死了,听到这里,女生的父亲愣了愣,而后还是哀求我们要找到凶手。温宁点点头,让女生的父亲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字,就让他离开了。
等女生的父亲走远,温宁问我怎么看。他说现场的痕迹,足以证明是第四名女生杀了另外三名女生,并用钢笔在尸体上扎出伤口泄愤,随后截走了三名女生的手掌和脚掌。因为第四名女生父亲的供述,现在连杀人动机都有了。
第四名女生的死也说的过去,她畏罪自杀了。
但是温宁也觉得哪里不太对劲,我点点头,承认温宁的分析有道理。但是这起案子的疑点还是有很多的。叉围反亡。
如果第四名女生就是凶手,最首要的问题就是第四名女生是如何将其他三名女生同时杀死并没有挣扎痕迹的,要知道,三具尸体中都没有发现让人产生昏迷的化学药品。并且,如果第四名女生杀人是为了泄愤才截肢的,她为什么会将三具尸体的手掌和脚掌以及那么多钢笔带在身边。
将尸体扎成千疮百孔,需要很长的时间,截肢也需要不少时间,这证明当时凶手是冷静的。在冷静的情况下,如果女孩是凶手,她没有必要将手掌、脚掌以及那些钢笔带在身边。现场已经留下了第四名女生的痕迹,她带走那些东西,根本起不到销毁证据的作用,所以,这种行为很明显是不必要的。
而且,如果女生是凶手,她很可能是利用了所谓的见鬼十法,引其他三名女生到偏僻的地方玩,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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