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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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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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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又为什么要去抄墓碑。

    我跟温宁分析的时候,不少刑警也走了进来,他们都安静地坐在一边听我分析。

    还有一个疑点,就是那名自称凌晨看到疑似第四名女生的村民的口供,他称女生手里拿了小东西,但是那么一大袋的尸体残肢和钢笔,再怎么看错,也不可能称之为小东西。有刑警问我是不是怀疑那名村民,我摇头,说可能性不大,如果那村民是凶手,他没有必要站出来作证,因为现场的痕迹已经处理的很好,他没有必要进入警方的视野。

    所以可能性有两种,第一,村民见到的那个人,不是第四名女生,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村民看到的人的确是女生,但是女生手上没有提着两袋钢笔和残肢,而是拿了其他小东西,比如说,抄墓碑所用的笔和纸。

    女生很可能是一个人去抄墓碑了,随后,凶手杀了农舍里的三名女生,又去坟墓杀了第四名女生,并制造出第四名女生杀人后畏罪自杀的假象。这也只是其中一种可能,另外一种可能是女生一共去了两次后山,村民第一次看见女生的时候,女生还没有杀人,她返回之后,杀了三名女生,然后再去后山,只不过这次没有人看见。

    不过后一种可能被我排除了,原因还是女生没有必要带着尸体的残肢和尸体去后山。所以我认为,第四名女生并不是凶手。

    听完我的分析,很多刑警都点头赞同。温宁说我说的有道理,但他却认为人在杀人的时候,心思复杂,不能根据常理就排除,他说或许是第四名女生想要将尸体的残肢抛到野外,让三名女生的肢体分离,这样才是最大的泄愤。

    最终,我们还是决定将案件的侦查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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