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还算爽口的流食,一旬下来李枳还真就没瘦几斤,面色也日趋红润,有种在他脸上少见的健康光泽。
正在一天天变好,一切,以一种肉眼可见的趋势。黄煜斐全看着眼里,包括毛毯,包括小心冲泡的红茶,他心里比给学校做成多少个高难实验,给家里卖出多少栋楼还满足。他也逐渐习惯了和“小哑巴”生活的日常,比起笔谈和手机交流,李枳更热衷于在他手心写字,酥酥痒痒的,写不懂还咬着嘴唇着急,怕自己忍不住一嗓子说出声似的。
但那些字真不怎么好猜,黄煜斐每次都比考试还紧张,倘使没琢磨出来,也没从李枳细微的表情变化中看出端倪,他就立刻投降,把笔谈的本子递给李枳,哄着人道:“我太笨蛋啦!”
李枳就笑,就摇头,意思是你才不笨蛋。然后工工整整地写下想说的话。每到这时,黄煜斐也就不再出声和他聊天了,他从李枳手中接过笔来,另起一行回复。
就这样一来二去的,宛如学生时代专门用来上课溜号的闲聊草稿册,小半个月居然攒下来大半本。字还都是好字,一行简体一行繁体,一行端秀一行疏朗,看来颇成规模。除去几页李枳的信笔涂鸦,这也是不少的字数,二人非常直观地看到自己的话痨,也感悟:原来跟对方真的总有这么多话想说。
唯一尴尬的是,有时遇上不会写的中文词汇黄煜斐就只能露怯,灰溜溜写上英文短语。他实在水平有限,就说那还算过得去的类似行楷的字体,还是在祠堂抄经的时候练的。但李枳从来都不笑话他,只是稍稍皱眉思考,想好译文再给他写在底下,就跟教小学生英译汉似的。
这些翻译都不生硬,并且贴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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