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猎凶记(出书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所以又去别的房间换牌。换完其他乘客的卧铺牌后,我再次回到5号包厢敲门,这时才有人开门。开门的这位乘客就是现在的这个报警人,他拿不出车票,说是弄丢了,而且他还拉着我的衣服,情绪激动地说5号包厢里发生了命案,他要报警……”

    龙毅明白了她的意思,说:“也就是说,除了这个侯小乙,其实你并没有看见5号包厢的其他乘客,对不对?”

    列车员说:“是的。”

    龙毅点点头说:“多谢你给我们提供的线索,辛苦你了,你可以下班了,如果有什么需要,我们会再联系你。”

    他离开列车员值班室时,手机响了,一接听,是南州市公安局法医中心的法医芮雪打过来的。

    芮雪在电话里说:“我们已经对昨晚在白杨店镇水田中发现的女尸进行了尸检,死亡时间应该是昨晚7点至8点之间,死亡原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勒死的。”

    龙毅问:“可以推断出凶手用于作案的凶器是什么吗?”

    芮雪说:“根据我对死者脖子上勒痕的观察,应该是领带之类的东西。”

    龙毅回到案发的5号软卧包厢,欧阳若和两名痕检员及几名乘警正在案发现场忙碌着。

    欧阳若见到大队长,从卧铺下直起腰来,递给他一张身份证,说是从被害人的行李箱中发现的,应该是被害人的身份证。

    龙毅看了一下,身份证上印着一个女人的头像,姓名一栏写着“苗秋岚”三个字,看出生年月,被害人今年正好40岁,家庭地址写的是南昌市城区东方豪苑8幢x号。

    他看着身份证说:“知道被害人的身份,就

第4节(6/9)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