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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盏春光[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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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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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直都有的,属于某个人的踪迹。

    一声叹息,他似笑非笑地打量着手里烟蒂火光。

    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原来那个劝自己少抽烟的人,已经故去很多年。

    从前的洛一珩,私下里是从不抽烟的。

    一来,他少年时接受父亲的训练,深知烟草除了在应酬时做做噱头和谈资之外别无他用,副作用倒是有一堆,譬如早死,譬如黄牙,譬如花钱,简单而言,叫花钱买罪受;

    二来,他渡海回国,好不容易做了人人喜欢的大明星,那得顺大流宣扬宣扬“正能量”,抽烟被人拍去不像样,还得花上好几百万才能把照片买回手里,实在有点得不偿失。

    这么精打细算一番,他打二十一岁以后,就打定主意再也不碰烟了。

    ——至于重新开始抽烟抽得凶,又因为某个人的劝而狠下心来戒烟,那得是遇见宋思远之后的事。

    一段孽缘,不提也罢。

    非要说的话,代价实在远比收获大……

    那时见面说来也巧。

    是宋笙带着“老油条”宋思远,来找自己卖个人情,希望靠着自己彼时如日中天的人气,为她手里的地产项目拉个有力的代言。

    于是在一个热热闹闹的火锅店里,他们见了个面——明明算是第一次见,孽缘奇就奇怪在这一点,一见就让自己看对了眼,几乎称得上是两眼发亮,掩饰不住好奇和窥探,一点也没有大明星的矜持。

    毕竟,对面这个长着张人畜无害娃娃脸、偏偏还比自己高上半个头的青年,叫小三叔的“小白脸”,总让他觉得似曾相识,又觉得倍感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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