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珩有个喜欢的摄影师,jonas。”
程之余恍然明白了他上次为什么会带自己去看影展,那个个人影展的主办者就是jonas。
邵文接着说:“他是以纪实照闻名于摄影界的,邵珩很崇拜他,那时候他有个同学,是学院派的拥护者,就挑衅他说,让他有本事拍出jonas那样的作品,否则就让他公开向学院派道歉,承认自己不行。”
“阿珩那时候才十九岁,受不了别人这样的蔑视,他心高气傲又年少轻狂,初生牛犊不怕虎,又急于想证明自己,于是就瞒着我们只身去了阿富汗。”
程之余惊愕:“阿富汗?”
“嗯。”邵文解释,“你知道由于政治的原因,一般美国平民是不可能进入阿富汗的,但是阿珩他是中国人,去阿富汗显然比美国人容易得多,如果能在那拍到满意的作品,那么对他而言无疑是个很好的证明自己实力的方式。”
“他拍到了?”
“拍到了。”
程之余低头盯着自己手腕上的青金石手串看,脑子里有很多碎片迅速闪过。
十九岁,美国,阿富汗……
电光火石间她想到了什么,猛地抬头:“ivan。”
邵文有些错愕:“你知道他的英文名?”
“真的是他……”程之余愣住,表情还有些不可置信。
但一切都有迹可循。
程之余想起去海边那次,她说她喜欢的摄影师是‘ivan’,之后他的表情就变了,那时她还以为是因为他不认识那个摄影师,哪知道那根本就是他。
程之余低声说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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