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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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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节 私人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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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粮失陷,富人需要包赔,只能是富人,穷人赔不起,好处是这些纲吏可以免除一些赋税。

    这套制度发展到宋朝,规模空前巨大,而且更加民间。宋代的纲运已经不在局限于漕粮,茶叶、丝绸、瓷器都通过纲运形势运输,规模空前。光是粮食,唐朝时候从外地漕运到长安的粮食不过一百来万石,到了宋代,光是江南每年就能漕运六百万石,还有两湖地区,两淮地区都是产量中心,因此漕运超过了千万石,是唐朝时的十倍以上。

    同时唐朝时候的组织形式,也越发跟不上时代了,宋代的纲运开始扩大,将唐朝时的三小纲并为一大纲,一纲的数量变成了三十艘。

    可是这种长距离的押送,危险性很大,尤其是此时的湖南等地并不是腹地,一定程度上属于边疆,有大量山民、夷人活动,经常越境劫运,还有梁山泊这样的好汉抢劫,所以大型纲运船上,往往有军事力量存在,同时宋朝官府比唐代要人性化一些,不愿意大规模动用民役饶命,军人地位又比较低下,所以文人建议由军人押运。后来慢慢还将其视作一种对军人的仁慈,因为军队冗员极多,军官吃空饷,喝兵血肆无忌惮,底层士兵生活困难,通过押运纲船,士兵可以得到一份工钱。

    到了宋太宗手里,更是直接遣军官押纲,取代了过去的富户作为纲吏,包赔损失。以免民户镇不住押送的军人,被他们偷窃纲货,最后富户大量破产。从唐代到宋代,纲运逐步从民间转向了军队手里。

    但这只军队是不负责打仗的,他们称之为漕卒、舟卒、纲卒、运卒、运兵、挽舟卒等名字。由于宋朝皇帝很乐意养兵,早在宋太祖时代,就将扩军看做是一种政治智慧

第八十七节 私人佣兵(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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