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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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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节 私人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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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发生灾荒之后,就招大量流民当兵,以免流民变乱。这些军队基本上不可能打仗,却代代相传,滋生了庞大的地方厢军群体,漕卒也是这样的群体。为了解决这些冗兵的生计,又不断鼓励官府纲运只雇佣漕卒,渐渐官府纲运中,漕卒比例越来越高,最高的时候高达七成以上。

    不过宋代经济发展更快,乃至渐渐的漕卒不够用了,大量民间雇工又登上了漕船。到了仁宗时期,发展到每艘漕船上,往往只有一两个漕卒,其他都是民夫的情况。

    同时这种纲运形式,也被民间借用和改进。一些商人也组建船队,雇佣民夫纲运。官府不但不限制,还大肆鼓励。在宋朝以前,是没人愿意长途贩卖粮食的,商场有箴言,叫“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将粮食运输千里贩卖,在宋代以前是不可能盈利的,因此唐代的漕运粮食都是政府管理。宋代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商品粮贸易成为一项大买卖,政府又比较鼓励民间,采取减税等方式支持,苏轼更是提出“法不税五谷”概念。

    到了宋徽宗时代,军人在漕运中的比例又一次增加,因为蔡京改革漕运法,执行直运政策,漕粮从产地到京城,中间不能停运,必须直达京城,这是担心一些纲吏、漕卒夹带,甚至有的纲吏根本不在产地贩粮,而是装着其他货物,官府漕船没人征税,他们将货物运到京城,就地采购粮食交差,能赚一大笔钱。

    直运的行为,让许多来百姓不在愿意做这种工作,因为沿着运河的老百姓,许多都是临时性的纤夫,季节性的雇工。而直运,从产地直达京城,往往要在产地雇佣工人,经年累月的背井离乡,于是只有那些不会种地,祖祖辈辈从事漕运的漕卒

第八十七节 私人佣兵(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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