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并不准确,只是天是橘红色的。
我家就在忘川边上,风景还算秀丽。算是全地府风水最好的宝地。
地下没有太阳,我便不看天,假装有一个,日子也就过得格外珍惜。
我带着东西往鬼门关走,说来也怪叫人难为情,我在地府呆了三千年,却没几个朋友。一个是鬼门关的判官大人,一个是三途川里替我打水的老王八,还有一个,若是阎王大人本人恩准,他也能算我的朋友。
说起来也不能怪我,地府官职一百年换一次,我与他们都挺熟稔,只是那些个前几任的黑白无常牛头马面等人,大都寻了机缘,飞升成仙,再不济也是个山君水君,见面时整个人仙气飘飘闪着光,再与我这不知长进冥顽不灵的老鬼混在一起,到底是有些不妥了。
也罢,千年来来回回,还在意那张面皮吗。
这一任黑无常是个俊俏的白面小生,聒噪,总爱找人讲话。他曾悄悄告诉我,他活着时是最爱穿白衣的。
“那你大可去向阎王大人请旨,去做白无常好了。”
阎王将他扔进染缸,从此全身上下都是黑的。
从那以后他也不再总是找着我聊天胡侃,见我就走。
你是摸得准阎王脾性的,他说。
不过有一人是例外,自打我来地府,判官就没有换过。作为地府里第一工作狂人,他兢兢业业干了几千年,许是阎王找遍了整个阴间也找不出向他这边的任劳任怨工作的人,无人愿意接手。鬼门关事务实在多,若是赶上了战时,那就更是可怕。
第一次见我,我还是个新死的鬼。
“孟姜氏,廿六岁,
歌液池(5/7)